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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阜陽市分布式光伏管理的通知(試行) |
(時間:2023/9/21 11:18:28) |
日前,安徽阜陽市發改委下發《關于規范阜陽市分布式光伏管理的通知(試行)》。通知指出,阜陽市域內黨政機關建筑屋頂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筑、工商業廠房屋頂,由屬地政府授權單位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優選投資開發主體,屬地政府的分布式光伏招商意向應按程序報請市政府同意。按照“自愿不強制”“競爭不壟斷”要求,非政府投資的建筑屋頂,由屋頂產權所有人自主選擇投資開發主體;居民屋頂鼓勵委托由政府優選的投資開發主體實行集中開發、匯集送出、統一運維。
以下問政策原文: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阜陽經開區、阜合園區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近年,阜陽市分布式光伏快速發展,特別是農村屋頂光伏爆發式增長,隨之產生了市場行為不規范、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合同條款不平等和臺區變壓器接入過載等多方面問題。為促進全市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發展,提升分布式光伏管理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選開發主體。阜陽市域內黨政機關建筑屋頂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筑、工商業廠房屋頂,由屬地政府授權單位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優選投資開發主體,屬地政府的分布式光伏招商意向應按程序報請市政府同意。按照“自愿不強制”“競爭不壟斷”要求,非政府投資的建筑屋頂,由屋頂產權所有人自主選擇投資開發主體;居民屋頂鼓勵委托由政府優選的投資開發主體實行集中開發、匯集送出、統一運維。
二、創新開發模式。推進分布式光伏融合開發與鄉村振興相結合,支持縣(市、區)整體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創新采取“公司+村鎮+居民”等收益分配模式,保障居民獲取穩定的租金或電費收益,項目開發企業為居民提供就業崗位,幫助居民增收。支持村集體以公共建筑屋頂等入股,參與項目開發和電站運維,增加村集體收入。居民自建的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收益由供電部門直接兌現至居民個人社保卡賬戶,切實保障居民合法收益。
三、落實主體責任。投資建設分布式光伏的企業或自然人是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主體。項目建設要注重屋頂載荷條件,相關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資質并向項目業主開具增值稅發票。分布式光伏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設施應具有合法性,非房屋所有人自建的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不得以房屋所有人名義申請按照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嚴禁未入網報裝先建。
四、明確建設要求。分布式光伏的設計和施工應符合有關管理規定、設備標準、建筑工程規范和安全規范等要求,項目的設計、施工須符合《建筑光伏系統應用技術標準》(GB/T51368-2019)等相關規范要求。使用的光伏產品應滿足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相關規定,分布式光伏建設鼓勵使用提供不低于10年工藝質保和25年功率不低于額定功率80%有限質保的組件,提供不低于5年質保的逆變器。光伏項目應根據建筑結構、安裝場地和周邊環境等因素,合理選擇組件類型、尺寸、顏色和安裝位置,與景觀環境相協調。
五、加強屬地監管。縣(市、區)政府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組織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供電等部門加強聯合監管。加強合同監督,指導企業和居民參照《戶用光伏產品銷售安裝合同(范本)》和《戶用光伏電站合作開發合同(范本)》等有關合同范本公平簽訂合同,明確開發方式、收益分配比例和各方承擔的責任,依據法律法規處理合同違法行為。投資開發主體須對提交的備案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撤銷備案。屋頂光伏安裝人員應當具有高處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
六、合理有序接入。供電公司開展區域內分布式光伏承載能力評估和可接入容量測算,參照《分布式電源接入電網承載力評估導則》 (DL/T2041-2019),按照全市配變臺區分布式電源承載力情況,梳理接入分布式光伏容量超過配變額定容量80%的受限臺區清單和可接入臺區清單,定期由供電公司向社會公開發布。供電公司應及時升級改造配套電網,在電網承載情況改善前,配變接入分布式光伏容量超承載能力的受限臺區為控制性接入區域,暫緩新增分布式光伏備案和接入并網。如上級電網仍有可開放容量,應按照相關規范要求,以10千伏專變方式接入。在確保安全前提下,鼓勵有條件的戶用光伏項目配備儲能。支持供電公司依據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編制“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技術指導意見”,規范分布式光伏的通信、保護、計量、自動化等技術標準,促進網源協同互動。
七、優化發展環境。各地要按照“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原則,營造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良好營商環境,嚴格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規范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管理,公開事項辦理流程和條件標準等信息,不得在法定條件之外增加前置條件。支持采用風險告知書等形式,加大對分布式光伏開發收益和風險的宣傳提醒,切實維護好群眾知情權。
八、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加大分布式光伏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力度,營造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積極宣傳《戶用光伏建設運行指南(2022年版)》等國家和省發布的有關宣傳資料及分布式光伏合同的常見陷阱、欺詐案例等,向廣大居民普及相關知識,切實提高居民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意識。
根據阜陽市發改委《關于規范阜陽市分布式光伏管理的通知》(阜發改能源(2023)193號)文件,阜陽市人民政府提醒,各市縣分布式電源報裝注意事項如下:
1.自然人居民建設戶用屋頂光伏由供電公司代為備案;非房屋所有人自建的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租賃自然人屋頂)不得以房屋所有人名義申請按照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需履行企業備案程序,提供能源主管部門的光伏項目備案表后開展報裝。
2.居民自建的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收益由供電公司直接兌現至與申請人身份證一致的居民個人社保卡賬戶。
3.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現場勘查時,勘查人員需核驗提供的銀行賬戶是否為與申請人身份證一致的居民個人社保卡信息。若業主表示光伏電站由第三方光伏企業建設,只是租賃其屋頂的,應履行企業備案程序,需由租賃企業到屬地能源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備案后開展后續服務。
4.對于未入網報裝先建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按照《關于規范阜陽市分布式光伏管理的通知》(阜發改能源【2023】193號)要求,供電公司將不予并網。
5.對于已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容量超過臺區配變容量80%的受限臺區,在電網承載力改善前,暫緩新增分布式光伏備案和接入并網。供電公司定期向社會公開發布受限臺區清單及可接入臺區清單。
6.驗收并網時,對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需現場核驗申請主體出資佐證材料(如售賣方、施工方開具給項目業主的增值稅發票或其他相關材料)。如未能提供,需終止流程,按照非居民分布式光伏業務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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