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后破,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深入推進能源革命,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加大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和增儲上產力度,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加強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確保能源安全。”“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再次彰顯了中國有力有為作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自主貢獻、推動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的大國擔當,同時展現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成就斐然、能源領域低碳清潔轉型成效顯著的強大底氣。推動實現“雙碳”目標,能源是主戰場,可再生能源既是排頭兵,也是主力軍。也就是說,持續優先、大力、有序發展可再生能源,將是我國順應全球能源加速低碳化、零碳化趨勢,應對國際能源地緣政治競爭加劇挑戰、深化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促進可持續發展,確保實現“雙碳”目標的主導力量。
一、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是引領全球能源科技、實現“雙碳”目標的根本出路
實現“雙碳”目標,能源科技創新是第一驅動力。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明確能源科技創新15個重點方向,特別是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技術攻關,出臺多項重要科技創新舉措,投入海量科技獎補資金,中國科技與產業力量已在全球能源領域占據重要位置。2022年,在國際能源署(IEA)構建涵蓋444項關鍵清潔能源技術的數據庫中,中國有62項技術處于世界領先地位,僅次于美國和日本排名第三,主要集中在太陽能光伏、電動汽車和核能相關技術領域。光伏電池轉換效率多次刷新世界紀錄,動力電池在能量密度、壽命和安全性等技術指標方面均處于國際領先地位,全球最大單機容量的水電機組和全系列風電機組研發制造能力不斷提升,核電技術已躋身世界第一方陣。正是在先進、關鍵技術的帶動、引領下,可再生能源產業蓬勃發展,光伏發電、鋰電池和核能等領域建立了在規模上世界領先的全產業鏈,短時間內在國際產業分工協作中異軍突起。光伏制造在全球具有支配地位,多晶硅、硅片、電池片和組件等主要產業鏈環節的平均全球市場占有率達到70%以上,動力電池裝機容量占全球總量的50%,“華龍一號”國內外首堆工程建成投運,并成為全球在建機組最多、市場接受度最高的第三代核電機型。
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持續加大可再生能源科技創新力度,引領全球能源科技新方向,長期來看,將推動我國跳出“富煤貧油少氣”的能源供給結構限制,降低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依存度,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推動“雙碳”目標實現。未來,應統籌考慮我國碳排放構成、能源供需結構和技術發展現狀,遵循“多能并跑、重點突破”原則,從源頭替代、過程削減、末端捕集等方面綜合規劃,系統部署可再生能源技術領域科技攻關。加快創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電力電子裝置的電力系統穩定理論、規劃方法和運行控制技術,加大對高效光伏電池、風電高端軸承和超強葉片、規模化儲能、新能源制氫和液氫儲運、長壽命燃料電池、生物質能、碳捕獲封存等技術領域研發的投入。積極應用基于集成創新的能源耦合優化技術,協調促進各類可再生能源產業之間共同開發,攻克傳統化石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聯產共用技術。在“以我為主”科技攻關的基礎上,積極構建兼顧戰略性與實踐性的國家能源科技合作框架體系,通過多種形式合作,快速彌補我國在生物燃料、熱能、氨、合成烴燃料和煉化等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技術短板。
二、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推動能源降碳減排、實現“雙碳”目標的必由之路
實現“雙碳”目標,推動能源降碳減排是第一要務。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充分發揮自然資源稟賦與最完備工業體系優勢,促使可再生能源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有效促進了能源生產清潔主導、能源使用電能主導“雙主導”,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邁上了新臺階。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超過11億千瓦,比十年前增長了近3倍,占全國發電總裝機容量的比重超過40%,占世界可再生能源裝機總量的30%以上,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30%以上。終端用能電氣化水平達到27%,較十年前提升了近5個百分點。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現已超過1600萬輛,約占全球一半,而2012年僅有1.2萬輛。2023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378.8萬輛和374.7萬輛,同比分別增長42.4%和44.1%;銷量占全部汽車銷量的比例達到28.3%,比2022年提升2.7個百分點;出口53.4萬輛,同比增長1.6倍。10年間,依托可再生能源的蓬勃發展,我國煤炭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由68.5%下降至56%,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由9.7%提升至16.6%,有力推動了我國碳排放強度下降34.4%。2022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相當于減少國內二氧化碳排放約22.6億噸,出口的風電光伏產品可為其他國家減排二氧化碳約5.7億噸,合計減排二氧化碳28.3億噸,約占全球同期可再生能源折算二氧化碳減排量的41%。中國作為全球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參與者、貢獻者和引領者,在新能源生產與綠色投資領域均居世界首位。全生命周期視角下,我國在巴基斯坦、波蘭、南非的風光項目投資將為各國每年分別減少9.2%、17.4%、6.1%的年均碳排放量。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成為能源電力的增量主體,在補貼退坡直至“平價”時代,應提高政策供給效率,著重發揮市場的調解作用,形成全社會共同開發可再生能源的良好氛圍。持續深化可再生能源行業“放管服”改革,提升審批效率,簡化審批程序,完善投資備案制度,優化接入電網流程。不斷豐富財政政策工具,建立有利于可再生能源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政策框架,確保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形成合力。深化金融賦能,用好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碳金融產品以支持可再生能源項目發展,探索將可再生能源項目納入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范圍。加快電力市場建設,鼓勵分布式發電與用戶實現“源網荷儲”一體化參與市場,完善分時價格機制,引導用戶調整用能習慣和消費方式。制定合理有效的碳價格或碳稅,促進碳市場和電力市場協同發展,降低電力系統轉型成本,讓電價真正反映市場供需以及碳減排成本。特別是針對由分布式光伏、風電構建的自給自足的零碳經濟單元,各項政策要形成合力,推動其快速發展,形成示范效應。
三、有序發展可再生能源是完成能源梯次替代、實現“雙碳”目標的穩健路徑
實現“雙碳”目標,能源領域梯次替代是穩定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密集出臺一系列重磅規劃和政策措施,能源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穩定提升,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加快形成。我國已經形成了以《可再生能源法》為核心,涵蓋目標規劃、財稅金融、電價管制和消納保障等70余項政策措施的可再生能源政策體系。同時,我國已建成全球規模最大的電力系統基礎設施,35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長度達到226萬公里,建成投運特高壓輸電通道33條,西電東送規模接近3億千瓦。2021年,西北電網新能源裝機占比達42%,發電量占比達21%,已超過歐盟同期水平,2022年,西北電網已成為全國新能源裝機第一的區域電網,有望建成我國首個區域新型電力系統。近年來,在政策支持和電力系統支撐下,我國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不斷提升,2022年,風電、光伏和水能利用率分別達到96.8%、98.3%和98.7%。2022年6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聯合印發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說明了2021-2025年我國以風光發電基地化與分布式、水風光綜合基地一體化、海上風電集群化為主體的各類可再生能源開發的目標、范圍和時序,明確了發展路線圖。目前,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主的第一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約1億千瓦項目已全部開工,第二批基地項目部分已開工。我國正朝著2030年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超過煤電成為第一大電源、2060年前新能源發電量占比超過50%的目標大踏步邁進。
有序發展可再生能源,要樹牢能源安全觀,遵循“先立后破”原則,隨著適應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的逐步構建,傳統能源壓艙石的責任在逐步卸下,同時確保可再生能源以“消納保持高位,供給穩定提升”的發展特征邁向“雙碳”目標。堅持系統觀念,以高質量科學供給滿足合理能源需求,制定《可再生能源碳中和發展規劃》《100%可再生能源發展愿景》等長期戰略引導政策。統籌規劃全國可再生能源供需“一張網”,各省區市規劃總量與增速稍高于全國規劃,科學指導可再生能源有序開發利用,形成可再生能源開發、并網、傳輸和消納的均衡協調機制。積極應用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建立電力供應安全評估監測機制,及時預警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接入電力系統、推動能源轉型帶來的電力供應安全風險。有序引導各地以高載能產業轉移就近消納、長距離傳輸、綠電交易等不同模式,合理均衡新能源利用率與電力系統性成本,促進高水平消納與成本下降雙優化。發揮常規電源兜底保障作用,通過煤電靈活性改造、大規模建設抽蓄電站及新型儲能等手段,持續提升系統的靈活調節能力。在加快推動各省區市內、省際和特高壓交直流傳輸等電網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上,積極構建優化省際間電力傳輸與交易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大電網互聯錯峰效益,發揮省區市間調節資源互補互濟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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