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福建省農村能源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促進農村用能清潔化、低碳化發展,提高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福建省發改委、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落實光伏消納保障,統籌推進鄉鎮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推進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作。
《通知》強調,電網企業要繼續做好光伏幫扶電量全額消納保障工作,及時結算電費、轉付補貼。優先支持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開展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試點,其轄區內的戶用光伏和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所發電量優先納入福建省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范圍。
《通知》要求,在鄉鎮政府或鄰近的其他方便群眾充電的場所,將加快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加快實現公共充電樁“鄉鄉全覆蓋”,補齊鄉鎮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短板。省級充電基礎設施獎補對鄉鎮充電樁建設給予適當政策傾斜。鼓勵充電站依托其他建筑物屋頂建設光伏項目,配套儲能設施建設光儲充一體化項目。
此外,《通知》還指出,要加快農村網架標準化建設,解決局部供電能力不足、頻繁停電、低電壓等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電力普遍服務能力。至“十四五”末全省國家電網供電區域內的農村電網供電可靠率、綜合電壓合格率分別達到99.933%、99.96%,戶均配變容量不低于3.7千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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