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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服務企業融資難有望緩解 |
(時間:2016-4-19 9:12:51) |
為進一步加大對節能減排領域的融資支持力度,4月8日,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以下簡稱“EMCA”)與北京銀行在北京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根據合作協議,在未來5年內北京銀行將為EMCA會員企業提供意向性授信100億元人民幣,其年節能能力約為560萬噸標煤。 據了解,日前,交通銀行也發布了2011 年度交通銀行“綠色信貸”政策指引,中國光大銀行杭州分行亦推出的“合同能源貸”的創新貸款模式。“節能信貸”正在刮起一股風潮。 100億資金將落至實處 為實現100億元資金落地,北京銀行于簽約現場啟動“節能貸”特色融資方案。該項服務方案根據節能領域特別是節能服務公司輕資產、投入大、回收慢等業務運營特點,結合企業節能收益分享特殊收入來源,創新推出未來收益權質押貸款模式并可根據企業承攬項目采取打包授信支持方式,具有產品豐富、期限靈活、便捷使用等特點。銀行還建立了快速審批通道,以加大對節能減排企業的資金貸款支持力度,積極為廣大節能減排類企業解決融資難題。 據了解,上海中際電氣有限公司、西安天可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東魯信能源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際高建業有限公司四家企業與北京銀行現場簽約,北京銀行將為其提供合計人民幣3.5億元貸款額度,用于支持企業在建筑、工業等領域的節能項目新建改造。 節能企業仍面臨融資難題 “節能服務領域70%都是中小企業,融資難一直都是制約企業發展的瓶頸,這次合作協議的簽訂可以說是我們為解決節能服務公司融資難問題所采取的一個有力舉措。”EMCA融資服務部部長張燕告訴本報記者。 為什么節能服務公司很難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國家發改委、世界銀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辦公室執行主任王樹茂認為其原因可分為以下幾點:第一,我國的節能服務公司都屬于中小企業,剛剛成立的公司在金融系統尚未建立信譽;第二,節能項目不像一般的建設項目能形成抵押物;第三,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信貸評估部門尚不熟悉節能服務公司的業務;第四,盡管我國的《物權法》已于2007年10月1日生效,但是節能服務公司大量的投資所形成的資產(設備和合同應收款)留在客戶企業(待分享效益后才能實現),銀行等金融機構往往不承認這種資產的實在性,也不認可把這種資產作為信譽抵押。 北京某家節能服務企業的負責人亦告訴本報記者:“與銀行談貸款是非常困難的,因為銀行目前對項目風險的把控和對技術的評估都不太專業,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更擔心貸款放出去后難以收回。”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需要建立相關法律、法規。如就目前我國節能服務公司規模小,信譽一般的問題,國家可以借鑒美國、歐洲等國經驗,建立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嚴格審查能源服務公司的資質;明確節能服務公司權力義務或者保障節能服務合同的條款,保障節能服務公司投入的資金能夠有效地回收;制定服務標準、節能量檢測和認定方法、合同規范等。 在融資方面,“政府可以通過設立專項節能基金,配合和鼓勵金融機構、風險投資機構進入節能服務領域,來拓寬合同能源管理融資渠道。”林伯強建議。 “十二五”銀行將積極實施綠色信貸 據悉,對節能減排政策的信貸引導工作已全面展開。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此前表示,銀行應在控制好風險的同時,拓展能效融資、環保設施融資,加強中小企業特別是小企業的節能減排金融服務。 北京銀行中小企業事業部總經理章志勇告訴本報記者,2011年作為“十二五”開局之年,在稅收、財政等一系列節能優惠政策指導號召下,節能減排領域迎來了前所未有快速發展時期。“對于北京銀行而言,推進節能融資,發展綠色金融不僅是履行社會責任的自我體現,更是自身業務拓展、結構轉型的必然選擇。北京銀行已將節能信貸提升至全行戰略發展高度,并將支持節能環保領域納入了全行第四個五年發展規劃。” 章志勇說。 “我們在與銀行接觸的過程中,感覺銀行的態度一直都是很積極的,許多銀行都想創立出新的綠色貸款模式,它們在積極探索模式的同時也在加快對節能服務公司的了解。”張燕告訴本報記者。 興業銀行的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自2007年1月興業銀行下發第一筆節能減排貸款以來遇到過不少問題,但其取得的成效也是很顯著的。從實踐情況來看,可持續金融不僅沒有成為其財務負擔,還為興業銀行開創了新的業務領域、優質的資產及新的收入來源。“未來五年,興業銀行將繼續在綠色金融與可持續金融等重點領域發揮特色。”該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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